“晶城”特大新闻
■新快报记者 林驰胜 见习记者 刘文莉
“赠送面积不明确,天井改造存在安全隐患;宣传的‘永久市政园林’不能永久;承诺业主的学位得不到落实;要求退房,开发商就百般为难,甚至还对部分业主代表进行恐吓……”日前,晶城业主找到开发商,就一系列矛盾进行了数次协商,并要求退房。经历多次协商仍未达成共识之后,晶城几十位业主代表于6月4日来到东莞市相关政府部门,为自己“维权”。
诸多矛盾业主要求退房
6月1日上午,记者在某政府部门办公楼前见到在此维权的20多位晶城业主代表。他们身着白色T恤,背后写着“晶城退房”字样,手里还拿着红色条幅。业主们表示,这是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达不到共识之后的无奈之举,“如果还不能得到解决,我们就准备上诉!”
据业主代表讲述,目前他们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的主要矛盾有四个方面。第一,虚假宣传,广告中的“永久市政公园”现在不能成为定论,还没有成文的政府规划不能作为楼盘广告内容。第二,天井违规改造后带来的安全问题。业主表示,购房时大家看的是开发商已经改造过的样板房,因此并不知道天井的改造是二次成型的,在结构建造学上,国家法律规定要一次成型。同时,业主的买卖合同上的交楼日期是2008年12月28日,而补充协议上天井改造是交楼的45个工作日后,天井改造是未经政府验收的部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第三,开发商借协议推卸责任。在业主与开发商签的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有一个装修合同,里面说明是业主委托发展商的装饰公司添平这个天井,由此将改造的责任推给业主。第四,户口和学位问题。一期业主80%是2008年1月1日前买卖和备案的,但目前只有24个业主有户口指标;而学位问题上,开发商承认有指标,但却一直没有正式给业主任何指标。
几度协商开发商苛加条件
“开发商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业主头上,天井是违规建筑,如果政府要管,我们就收不到我们所谓的‘客厅’;如果发生塌陷、渗露等问题因为有委托协议在,也都是我们自己承担损失。”业主们表示,特别是“5·12”以来东莞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对违规建筑、私自改造等进行严重处罚和处理后,这种担忧更为深刻,于是,业主开始与开发商进行多次协商。
据业主代表告诉记者,经过数次协商之后,开发商已经同意业主的退房要求,“但他们的条件很苛刻,让我们无法接受。”业主告诉记者,开发商要求退房者在退房理由上写明是由于业主自己的经济原因退房,而且需要承担3.2%的违约金,交给发展商先期垫付给政府的税金,大概为总房款的17%左右(开发商向业主承诺,该费用在退房批准,政府退还相关税费后将还给业主),此外,还需分担退房所产生的手续费、律师费等费用。
业主X小姐以自己买的房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帐,自己买的是36.35平方的小户型,如果要退房,需要支持违约金7572元,银行利息6000多元,还要给开发商垫付资金4万多元。“不是我们的责任,让我们支付违约金是不合理的,银行利息方面我们还能接受。”“如果我们拿得出六七万出来退房,我们当初干吗要买晶城?这里很多都是首次置业的年轻人,低首付是我们选择晶城的重要原因。”另一位业主在旁愤愤不平。
因为开发商提出的条件在业主看来太“苛刻”,太不合理,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业主只好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如果还不行,那就只能上诉了。”
记者就此事电话询问了晶城开发商东莞市孚泰地产王铁会经理,她回复记者,开发商是严格按照合同来办事的,退房相关事宜也是严格按照东莞市政府相关规定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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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穿着退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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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无诚信,晶城业主坚决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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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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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莞人,我们只想要一个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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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莞人,我们只想要一个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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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新莞人,我们只想要一个安全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