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户问题
我和老公在东莞工作均已超过十年,并於2003年在万江以15年按揭购一套商品房准备入户为小孩读书,可2008年1月1日起东莞取消购买商品房办理入户政策,并规定凡2008年1月1日前已购买我市辖区内商品房的,可在2009年12月31日前按我市原暂行办法,凭东莞市房地产交易证明书和房产证办理入户手续。我有房产证与交易证明书,但万江户政科却要求我必须还完贷款才能办理入户,请问此规定合理吗?有无政府的明文规定?听说只有万江,南城要求还完贷款,其它城镇区只要有房产证与交易证明就可办理入户?同在东莞为什么要求不同?